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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8日综合消息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各地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向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江苏决定,从2008年春季起,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民办民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今年,上海投入3.2亿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买单,使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了免费教育。新学期,上海还对4万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了生活补贴从每天5元提高到每天6元,素质教育活动费、保险费、校服费等有所减免的倾斜政策,并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立了康复专项资金。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辽宁省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此前一年,该省已经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了国家课程的教科书。
辽宁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也得到提高。今春开学起,辽宁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调整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同时规定,各市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不低于寄宿生总数的10%,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低于15%。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
日前,安徽调整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基本标准具体为小学生2元/天、中学生3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的50%部分仍由市、县(区)承担。安徽还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提高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
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江西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将提高全省各设区市的国家免费教材补助资金,具体标准为小学由每学期35元提高到45元,初中由每学期70元提高到90元。(本报记者陈瑞昌 计琳 刘玉 俞路石 徐光明 通讯员 平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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