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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在1993年就承诺,将在2000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但至今仍未兑现。这是为什么?今天,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向教育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们做了4点详细说明,并指出其中一个障碍在于,各级政府的责任尚未明确。
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是,我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据赵路介绍,这个比例在我国还不到21%,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在35%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0%,即使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这个比重,也在我国之上。“这样使得我们国家在安排财政投入和支出上受到财力的制约。”赵路说。
他特别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需要发展关注的事业特别多,比如三农、医疗卫生、科技等。中国从过去建设型财政转到公共财政,还不到10年。赵路说,财政收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主要用于公益性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外,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民生问题等各个方面对资金的需求都非常大,“所以对财政支持的安排,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妥善解决”。
赵路提到的第二个原因与政府的责任有关。他认为,要落实4%的目标,存在一个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的问题。
中国的政府架构是五级政府,从中央到省、地市、县和乡镇。对于4%这个全国性的指标,目前“没有分解,也不好分解”。“没有明确责任,落实起来就非常困难。”赵司长说。
他以免费义务教育为例,说明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投入问题,而是一个明确政府责任的问题。“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共同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他觉得这样确定责任落实,也便于考核。
赵路接着解释,第三个要研究的因素是如何妥善处理区域之间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我们国家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GDP不同,差异极大。比如在两个适龄学生人口数相同的地区,GDP一个是100亿,一个是10亿。按4%的要求,GDP为100亿的地区应拿出4个亿,而后者只有4000万。“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东部发达地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总量力度比较大,但是占GDP比重反而不高。欠发达地区,总量不大,但是GDP比重高。”赵路说。
最后,赵路透露了财政部的一个基本观点:今后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一定要坚持制度先行,用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来拉动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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